OHSAS18001中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注意事项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与环境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的思路和方法是一致的,只不过侧重点不同,环境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侧重于评价与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合规性评价侧重于评价与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在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过程中应注意一下五点:
1、建立合规性评价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别是对于法规的例行监测和测量、合规性评价的归口管理应在职责中首先予以明确,做到责任分明。
2、产品进行变更后,应及时检查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范围是否扩大,并对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鉴定、收集、评价,同时将结果记录于文件规定的表格中。
3、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组织检讨目前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要求的完整性,对未识别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鉴定、收集、评价,并将结果记录于文件规定的表格中。
4、新项目、新工艺、新设备、新服务导入前,应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对导入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并就该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鉴定、收集、评价,同时将结果记录与文件规定的表格中。
5、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出现,或者以前的法律法规有变更,或者其它相关方有新的相关要求出现,或者以前的相关方要求发生变更时,应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对此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鉴定、收集、评价,并将结果记录与文件规定的表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