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10月29-31日食品检验员培训考核

关于举办食品检验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食品生产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通知,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已先后分三批(第一批5类食品:大米、小麦粉、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第二批10类食品:方便食面、罐头、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速冻米面、肉制品、乳制品、茶叶、饮料、调味品,第三批13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对总共28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中检验人员的任职资格已成为影响企业能否达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保证食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帮助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在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新形势下,食品生产企业中检验人员的任职资格已成为影响企业能否达标的关键因素。为保证食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水平,帮助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特举办食品检验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质量监督部门规定的食品检验持证上岗操作的要求。

二、鉴定工种: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
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等(其他工种也可应企业要求开展培训和鉴定)。

三、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
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四、培训内容: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检验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五、培训时间:10月29-31日 , 3天,随时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1600元/人(含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鉴定费、证书费等)。

七、考核发证:经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食品检验员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的依据,也是国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相关岗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的条件之一。

八、报名事宜:
培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277号531栋(计量质检大厦)4楼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