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认证二、材料登记

QS认证的相关资料提交之后,相应的窗口单位就需要进行一个材料的登记,登记前之则需要对提交的材料做初步的形式上的审核。
1.发现提交的申请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需办理生产许可的,则退回相应材料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接受。如:“前店后厂”的小店。
2.发现提交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的,则退回相应材料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接受,并告知申请人去相应的行政机关办理,如:企业办理新标准备案,去卫生部门。
3.发现申请的事项属于生产许可的范畴的,窗口单位则对提交材料的项目,数量,原件,进行核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则接受并登记,同时向申请人出具《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接受登记表》。
4.发现申请的事项属于生产许可的范畴的,但材料不齐全,不完整,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申请材料要求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接受,且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