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一、《审核规范》要求
4.2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2)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5)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6)传达到全体员工;
(7)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8)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
二、解析
1. OHSAS18001 方针为一级要素,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在OHSAS18001 方面的宗旨和方向,它体现了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对OHSAS18001的指导思想。
2.OHSAS18001 方针应由最高管理者亲自或授权于专业部门负责人起草制定,必须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和签发。
3.OHSAS18001 方针包括两个重要的承诺:①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及机械行业等有关OHSAS18001 法律法规标准等的承诺;②对用人单位OHSAS18001 目标和OHSAS18001 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其中对遵守法律法规等的承诺表明最高管理者对待OHSAS18001的态度,包括其的价值观和期望值;反映了用人单位对OHSAS18001的认识和责任,也是用人单位在OHSAS18001应做到的一项基本要求。对持续改进的承诺将体现最高管理者是否将己建立的OHSAS18001MS予以保持和改进,并使OHSAS18001 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
4.OHSAS18001 方针应与用人单位的OHSAS18001 特点、性质和规模相适应,体现各用人单位OHSAS18001方针的不同特点;方针应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总方针、质量管理方针、环境管理方针等相一致,共性明确,个性突出,不产生矛盾。应具有适用于一段时间的前瞻性。
5.OHSAS18001 方针应形成正式文件(在OHSAS18001 管理手册中),通过印发、张贴、培训等手段,使每个员工了解OHSAS18001方针的主要内容,认识到自己在遵循OHSAS18001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6.OHSAS18001方针是用人单位纲领型的文件,应简明扼要,层次清楚,便于理解。方针应定期用人单位其持续的适宜型和有效性的评审,如修订时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7.OHSAS18001 方针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如张贴、印发等),并为相关方所获取提供文本。
8.OHSAS18001 方针在上期OHSAS18001管理评审的基础上制定的,依据绩效测量反馈信息,定期审核其适宜性和有效性,方针阐明了对OHSAS18001的指导思想,为用人单位编制并实施OHSAS18001计划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