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评价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评价要求针对集成准备、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安全保障四个
过程进行,具体分级要求如下:
B3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评价要求
组织申报一级资质,除满足二级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B3.1 集成准备阶段
B3.1.1 需求调研与分析
协助客户有效识别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政策、法律和约束条件,有效规避商业风险和泄密事件。
B3.2 方案设计阶段
a) 结合项目需要,编制安全集成项目施工手册和作业指导书。
b) 对于新建系统,建设实施过程应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对
于系统改造,还应考虑改造前技术测试验证及在实施失败后的回退措施。技术测试验证需
要考虑新旧系统的兼容问题,包括网络兼容、系统兼容、应用兼容等。
c) 基于安全集成项目需求和进度计划,编制信息安全产品和工具定制开发计划。
B3.3 建设实施阶段
B3.3.1 实施集成
a) 建立项目变更管理程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资源变更进行有效控制,完整记录变更
过程。
b) 制定项目应急处置方案和恢复策略,对项目过程中的应急事件及时进行响应。
B3.3.2 监督管理
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项目风险。
B3.4 安全保障阶段
B3.4.1 系统测试
基于建设系统的安全要求,制定系统安全性测试方案,模拟攻击场景,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试。
B3.4.2 系统试运行
a) 制定系统试运行计划,建立应急响应服务保障团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b) 综合分析系统运行状态,建立系统运行策略和安全指南,并对相关产品和设备设施进行配
置管理。
c) 提供三个月以上的试运行记录和报告。
B3.4.3 运行维护
建立维保流程,制定维保方案,并按方案实施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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