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所有供应商均须遵守奉行以下的基本原则

1. 强制劳动,即时废止
不得以惩罚措施、借贷奴役、或在雇员非自愿的情况下要求员工 进行任何工作或提供任何服务。

2. 十四以下,不得雇用
不得容许十四岁以下的童工从事任何生产、制造、或装嵌工作。

3. 合理工资,维持生计
设定合理的工资水平,使雇员得以提供其本身及家属的基本需要。

4. 工作环境,确保安全
尤其须注意工作时间及超时工作,确保不会损害员工的健康、安全 、或士气。

5. 平等机会,杜绝歧视
为雇员提供平等工作机会和工资,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6. 组织工会,沟通有道
工会的设立,有助促进劳资双方的沟通和商议。
供应商应当认同家乐福采用的审核方法:
在新的合作之前,供应商将接受家乐福(有时会有外部观察员陪同)的现场审核,目的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条件。审核将与报告的形式反映供应商遵守本约章的具体情况。在审核期间,家乐福把约章交给供应商。在下单前,供应商承诺遵守上述约章的规定,并以当地的语言书写张贴于显眼处,并分发给所有员工和公司的工会成员,同时确保其所有分包商遵守本约章的要求。

有关约章遵守情况的外部审核由独立认证机构进行。审核结果以报告形式协同整改方案一道提交给供应商,以便实施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将安排一次或几次跟进审核。供应商允许家乐福或其他任何经家乐福授权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核的代表进行不预先通知的审核,–这是供应商签署约章和整改方案时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